悯苍生,那像我这样卑微的人是不是也被允许去爱自己心中的神明?
在彼此心仪却因种种原因只能频频拉扯试探好多年后,我和沈铭终于在一起了。
三天后,警察已经将侵犯我的犯罪嫌疑人押回了本城,沈铭陪着我前去指认。
指认过程很顺利,那个男人对他的犯罪事实和犯罪经过都供认不讳,他已经被看守所羁押,只待之后的公诉和法律的审判。
负责这个案件的周警官告诉我们:那个男人早年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了六年,出狱至今不过三个月,没想到他竟然还肆无忌惮地做出侵犯妇女这样禽兽的事。
对于这般厚颜无耻、卑鄙龌龊的人,法律自然不会给他留情。
离开前,周警官询问我要不要听那个男人的道歉。
我断然拒绝了。
我还记得那个男人认罪时漠然不屑的表情,我不想再看到那张丑恶的脸,一个恶魔轻飘飘说出的道歉的话中又能有几分真心呢?
只会叫我恶心。
我牵着沈铭的手走出了警局,蔚蓝的晴空下,我们久久相拥。
把头埋在沈铭的胸膛,他身上清幽的木质香水的气味萦绕在我的鼻尖,我感到无比的安心和满足。
生活在向好的方向发展,我们会携着彼此的手奔赴灿烂的未来,对吗?